游梁上訴 上訴庭:拒絕或忽略宣誓屬法律問題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11/24 12:50
最後更新: 2016/11/24 12:50
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早前被法庭頒令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,兩人隨即提出上訴,案件今於上訴庭開審。
代表游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時重申,基於不干預原則,法庭不應介入本案。戴解釋,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法庭才可介入立法會事務,包括立法會主席拒絕監誓、主席沒有就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而作出裁斷,以及主席的裁斷極不合理。而在本案中,主席從未宣布游梁兩人拒絕或忽略宣誓,故法庭不應干預。
首席法官張舉能一度質疑,主席早前決定給予兩人再次宣誓的機會時,已作出裁斷,戴則指現時由法庭介入是言之過早。戴又指,一般司法覆核案件中,法庭只會在發生極不合理情況下才會介入,而本案並非極不合理,但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,本案議題涉及香港選舉制度的誠信,故並不能以一般司法覆核的標準看待。
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又一度指出,《宣誓及聲明條例》只關注議員是否有否拒絕或忽略宣誓,而這並非政治問題,而是法律問題,主席的權力僅限於監誓,而並非延伸至裁斷上述問題。